9月25日,記者從甘肅省住建部門(mén)獲悉,日前省住建部門(mén)下發(fā)了《關(guān)于對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有關(guān)事項的通知》,確保建筑工程消防安全,有效預防和減少建筑外墻保溫材料火災事故。
通知要求,我省非幕墻式建筑高度大于等于50米時(shí),其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;建筑高度大于等于24米、小于50米時(shí),其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1級。當采用B1級材料時(shí),應在每層設置防火隔離帶。同時(shí),應采用不燃材料做防護層,建筑首層防護層厚度不應小于10毫米,其他樓層不應小于5毫米。建筑高度小于24米時(shí),其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宜低于B1級。當采用B1級材料時(shí),應每?jì)蓪釉O置防火隔離帶;當采用B2級材料時(shí),應每層設置防火隔離帶。